第二百零七章找对地方了(1 / 2)

加入书签

第二百零七章 找对地方了

出了陈国公府,潘龙又去了大理寺的监牢。

大理寺是从地方衙门到刑部之间的一个过渡机构。

按照大夏律法,刑分五等,依次为斩、流、徒、监、罚。依次对应死刑、流放(到荒凉偏僻的流放地服十到二十年苦役)、徒刑(十年以下的劳役)、监禁(三年以下的囚禁)以及罚金并公开诵读认罪书。

在这五等刑罚之外,还有附带的杖责、木板等刑罚,但一般不用——帝甲子当年定下规矩,除非拷问,否则不用肉刑。就算是拷问,关小黑屋其实也比单纯的殴打要有效得多。

五等刑罚之中,斩、流二刑是必须报京畿审核的。负责审核的就是大理寺。

流放罪由大理寺审核确定;死刑则由大理寺审核之后再报刑部复核,复核无误批复地方,才能正式执行。 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